企业购买“理财产品”持有期间取得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开业网(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开业网提供上海工商注册、公司注册、营业执照代办等服务,欢迎前来咨询。

企业购买“理财产品”持有期间取得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1-09-14 浏览次数:1324

       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市场上各类理财产品层出不穷,企业利用日常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也日益普遍。那么企业购买 “理财产品”持有期间所取得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呢?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
上述政策依据可以看出,对于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在持有期间取得收益的情况,要区分该理财产品是保本型理财产品还是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1.对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对于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持有期间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上海开业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是经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核准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质的正规代理上海注册公司。我们至力于打造一个既能为积极创业的朋友和逐步扩大的公司提供迅速、全面、安全、可靠、优惠的注册服务。(并且可以提供税务一条龙服务。以及商标注册、行政外包,为您分担注册、税务等方面的烦恼。)公司现有专门的注册顾问为广大需要注册的朋友提供专业的注册咨询。且有先进的会计电算化处理系统,能为客户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

咨询客服 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