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问题与解析(一)
发布日期:2020-12-18 浏览次数:1102
Q1,转登记政策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转登记政策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均可以办理转登记,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除外。
Q2,企业经营期不满12个月,可以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相关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Q3,一般纳税人今年有几次选择"转登记"的申请机会?
答:如果纳税人在2019年及其之前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允许在今年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需要注意,今年选择转登记的次数只有一次,也就是说今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今年不能够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问题,今天我们先说其中的三个,剩下两个问题我们下期继续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