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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问题与解析(一)

发布日期:2020-12-18 浏览次数:1102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问题与解析(一)
        2020年即将结束,新的纳税年度即将到来,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申请降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越来越多,今天我们整理一下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问题与解析。

        Q1,转登记政策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转登记政策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均可以办理转登记,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除外。

        Q2,企业经营期不满12个月,可以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相关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Q3,一般纳税人今年有几次选择"转登记"的申请机会?
        答:如果纳税人在2019年及其之前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允许在今年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需要注意,今年选择转登记的次数只有一次,也就是说今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今年不能够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问题,今天我们先说其中的三个,剩下两个问题我们下期继续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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